调查报告常常是研究成果被正式记录和分享的方式之一,调查报告的格式和样式应当符合所在领域或机构的要求和规范,下面是白领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消费调查报告范文6篇,感谢您的参阅。
消费调查报告范文篇1
调查时间:
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10日
调查地点:
哈尔滨市
调查目的:
对市民的春节消费情况进行调查,以了解春节期间市民消费情况及近年来春节消费趋势
调查对象:
哈尔滨市市民
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
调查人:
xxx
春节作为我国最重大最有意义的节日之一,庆祝春节已成为当代中国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春节期间的消费状况已成为人们的又一关注热点。为了进一步加深对我市市民春节消费状况的了解,进行了此次社会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春节消费情况呈增加趋势
在询问到有关“20xx年春节,您预计家庭消费与去年相比变化是”,48%的人认为将会“大幅增加”,26%的人认为将会“小幅增加”,16%的人认为将会“基本不变”,认为将会“小幅减小”和“大幅减小”的仅占11%。我们不难看出随着近年来人们收入的不断增加,多数人会在春节时选择进行更高水平的消费,与此同时,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与物价的大幅提升也有很大关联,结果中显示63%的人认为目前的物价会影响春节消费,26%的人认为“不好说”,仅有11%的人认为目前物价不会对春节消费造成影响。
在我们中国人的思想中,春节代表着一年的结束,更代表着新一年的开始,一个好的开始代表着期望新一年平安顺利的心愿,所以我们也不难看出,大多数人有在春节期间宁可多进行一些花费也要过个舒适的年的愿望,生活条件好了、收入高了,人们也就理所当然的提高了春节期间的消费。
二、家庭消费多方面
调查结果表明36%的人认为“购置衣服”占了家庭春节消费的主要方面,春节期间购物往往是一些女士在节日期间的首选,很多职业女性都有一个想法“因为工作关系平常难得凑在一块,刚好利用休假时光快快乐乐地逛街购物”,另外,给爱人、孩子添置新衣,也是春节女士们不可缺少的“工作”之一。
认为“餐饮”是家庭春节消费主要部分的有29%,对很多人来说,春节活动基本上围绕吃进行,春节期间在食品方面到底要花多少钱呢?世纪联华的一位收银员告诉我,大概在节前20多天,超市就进入销售高峰,顾客一次购物花费大多在200元至600元之间,有不少还上了千元,卖出去的东西绝大部分是食品。
认为“送礼”是家庭春节消费主要部分的同样有29%,我对附近小区的一些居民进行了随机调查,过年的人情消费最多超过5000元,最少的也有近千元,这其中包括给亲朋好友的礼品、礼金,给孩子的压岁钱等。
一位李先生说:“一年只过一次年,亲戚朋友间总要是要走动一下的,又不能空着手去,现在的人品位高了,送低档的东西显得寒酸,给每个孩子的压岁钱就不能少于200元。粗粗算一下,春节期间送礼的钱就达到20xx多元。”比较而言,“回家路费”的3%和“旅游消费”的2%就显得不足道了,大多数人在过年期间都选择了回老家与父母一同过年,这也是人们心中回家团员一起过好年的侧面写照。
三、个人需求最为重视
被问起什么是影响春节消费的主要因素,占36%的“个人需求”被认为是影响春节消费的最主要因素,“产品质量”次之,22%的人认为它是影响春节消费的主要因素,19%的“个人经济”已经不再是现在人们所考虑的第一问题,可以看出现代人的高消费过春节并不一定是进行了毫无意义的消费,理智的进行春节消费,同时又注重消费产品的质量,这是现代中国人生活水品提高的又一大体现。
四、消费提高无法遏制节日气氛的淡化
春节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而如今那浓浓的年味似乎越来越淡。在对待春节的态度上,有63%的人认为现在春节年味太淡,缺少传统文化,希望能过一个传统型的春节,16%的人认为现在的春节简单轻松,比传统春节要好,据我了解,这么认为的大多数位年轻人,另有21%被采访者认为现在的春节和“五一”“十一”长假没有什么两样。现代人们的生活好了,自然提高了春节期间的消费水平,以求过一个更好的春节,这样的想法自然造成了春节期间的全民高消费状况,可是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什么消费高了、物质生活好了反倒失去了过节的感觉。
春节代表的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是中华民族经久不变的传统节日,它代表的是文化,填充的是精神,这些都不是能靠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能挽救的,我们真的有必要反思一下,究竟如何平衡物质与文化才能让我们重新找回过节的感觉。
消费调查报告范文篇2
一、目的
随着年代的发展进度,我发现有许多的小朋友每天都向自己的爸妈要零花钱,而且每次都向父母们要很多的钱,我更进一步的对小学生的零用钱做了一份调查报告。
二、调查
我首先来到了小卖部,发现了许多小学生都在里面,而且有百分之八十五的小学生买的是辣条,还有玩具,虽然说这些是小学生的日常习惯,但有一点还是不能疏忽的,那些小卖部的老板每天都把这些玩具、吃的上升价钱,为了使更多小学生来店里买东西,老板还故意往里面放一些诱惑小学生的东西,因此你只要吃一点儿,就会三番五次的去买。
三、分析
1、有些小卖部的老板每天都提升价钱,而且每次都提升一角、两角,让那些小学生以为很便宜,所以为使自己能让别人看到自己很有钱,就每次都去买。
2、有些小卖部的老板还为了使自己的钱包鼓一点,所以他们就往那里放一点儿让人吃了还想吃的东西,让他们忍不住去买东西。
四、结论
那些老板的心好像遇到钱就发黑,一点良心都没有,他们真的都是连禽兽都不如。
五、建议
我觉得那些老板应当好一点儿,不要为使自己的钱包鼓一点儿就做这种下三滥的手法,
消费调查报告范文篇3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现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小学生几乎都有零花钱。即使当地经济仍较紧张,但都能看到我周围的学生每天都在用零花钱。放学前后,校门口及附近的小店总是挤满了买东西的同学。他们有的买零食,有的买玩具,还有的买本子……那他们的零花钱是从哪里来的?又是怎么支配的?使用得是否合理?为此,我对本班34位同学进行了调查,主要从以下四方面说明:
1、调查目标:了解小学生零花钱的来源;了解小学生对零花钱的支配;以及了解家长对小学生使用零花钱的看法,方便学校对小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引导学生正确、有效地使用零花钱。
2、调查内容:在当今社会中,物质显得愈加重要。而小学生也同样作为一个消费者,他们也不例外。为了更清楚地了解他们对零花钱的使用情况,我主要是调查了他们的零花钱的来源、零花钱的用途以及家长对学生拥有、使用零花钱的看法等。
3、调查对象:实验小学六年级1班的34名学生,5位家长和学校里的4位教师。
4、调查方法:为了更好的进行此次的调查,我主要是使用文献资料法了解我班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确定留守学生数量;同时还使用了
观察法,利用课前课后对他们使用零花钱情况进行调查;最后还通过问卷调查法,采访了个别家长和教师。
二、调查结果
1。我通过对五位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分析之后,发现大多数家长是在当孩子需要的时候给孩子零花钱,少数家长以孩子的优势及奖励的形式给孩子零花钱,并且家长希望他们的孩子把钱用在学习上,不允许孩子乱花钱行为。
2。我通过对四位老师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后,老师认为给孩子零花钱是必要的,但要限量。给他们零花钱既可以培养他们的理财观,又可以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
3。通过对我班小学生的调查,我了解到:这个班级的34人中,留守儿童占总数的34%;有零花钱的学生占总数的90%。其中30%的学生是父母主动给零花钱的;10。2%的学生是通过自己劳动赚来的;
9。3%的学生是亲戚朋友给的;6%的学生是家长以学生的优势及奖励的形式给的。而在零花钱的支配上,14%的学生把零花钱交给父母储存;30%的学生用零花钱买学习用品;15%的学生把零花钱用在网吧和娱乐;35%的学生用于买零食和玩具等。
由此可看出,只有30%的学生对自己零花钱的使用是比较有规划的。造成这种现象,通过我调查分析,得出以下几点:
1。现在学生家庭基本条件都不错,家长每天给孩子几块钱的零花钱根本不在意。同时一些留守儿童由于家长出远门谋生,加上父母出于对孩子的爱,都会给一些零花钱。
2。得到的钱太容易,同学们就不会去想怎么花钱,平时花钱时,没有计划,甚至大手大脚,大部分浪费在不该花的地方。
3。家长太溺爱,太相信自己的孩子,只管给钱,不问怎么花钱,导致学生缺乏理财概念,消费随意,未能更有效地使用零花钱。
4。学校对学生也缺少相应的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方面的教育。
三、通过这次调查,我认为对小学生合理使用零花钱有以下建议:
1、家长应控制给孩子的零花钱的数目。即使家里经济很宽松,也不能多给。家长应让孩子明确:零花钱也应该用在刀口上,如买学习用品、乘车,或在肚子饿、口渴时买些充饥解渴的食物等。
2、家长应该经常了解孩子零花钱的使用情况。从以上的调查情况看,家长没有对孩子零花钱的使用情况进行追踪,这是导致孩子乱花钱的主要原因。平时对孩子多家管教,如果发现孩子乱花钱多花钱,应及时制止,并讲一些节俭花钱的好处,理财小窍门等等,让孩子有“家长挣钱不容易,我不能随便花钱”的意识。
3、家长可让孩子体会赚钱的艰辛,从小养成勤俭的好习惯。父母可利用寒、暑假等时间鼓励孩子进行劳动实践,如帮妈妈当一天家、帮亲戚做一天生意、跟着爸爸上一天班,年纪较长的学生可让他去打打暑假工或寒假工,让他们在社会上亲自实践,孩子自然会领悟到许多
书本上所没有的道理,用零花钱时当然就会多想一想了。这也能较快地锻炼孩子,增长他们生活的见识和本领。
4、培养孩子一定的理财观念。如使用之前可以先制定开销计划:今天你需要多少零花钱?分别用来干什么?等等。这样可让孩子及早养成计划用钱的习惯。当然父母有时还得“旁敲侧击”地“调查”孩子的钱是否如他自己计划的那样去用了,避免孩子为多领零花钱而撒谎,预防、杜绝一些孩子从小在外随意借钱的问题。
5、鼓励学生自己存钱,给自己交学费,买学习用品,这样既能减轻父母的负担,也能让孩子更有效得使用零花钱。
6、老师可利用班会,召开主题班会,以引导学生认识钱来之不易和学会正确理财。
结语:
通过调查和讨论,我认为对小学生进行节俭教育,限制小学生的不良消费行为是十分必要的。孩子如何正确使用零花钱,需要家长、学校联合起来,正确的引导,让孩子养成不能铺张浪费的毛病,让他们知道金钱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小养成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好习惯。
一、调查目的:
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我校大多数学生总会带一些零花钱来校外的小卖部里去买零食或玩具。我想,这些同学为什么每天都花这么多的零花钱,这些钱又是哪来的呢?为此我作了一份调查报告。
二、调查情况:
我利用周末的时间对部分同学的家长进行了调查。他们有的回答:“我没有给他钱呀!”也有的回答:“他总是说买笔、本,原来他把钱拿去买别的东西了。”甚至有的回答:“他说是学校让交多少多少钱。”
根据我的调查,我发现偷偷去拿爸爸妈妈的钱的有百分之二十,家长给买文具的钱,却用来买别的东西的同学有百分之五十,向家长说谎要钱的孩子占百分之十。
1。心理及性格方面的影响
在被调查的儿童中,零花钱多的孩子较为普遍的存在着自由散漫、不珍惜财物、不讲卫生、任性、自制力差、贪玩等不良习惯。最严重的是零花钱少(甚至没有零花钱)的孩子开始产生自卑心理,怨父母赚钱少,怨自己没有投好胎。
2。学习方面的影响
由于孩子一天到晚惦记着口袋里的钱如何花,孩子的学习情绪多数变得较差,无法安心学习,加之学习时还要把注意力分散到玩玩具上,所以学习成绩多多少少受到影响。据教师反映,在被调查的儿童中,有些学生对学习不是很感兴趣,偶尔还要迟到、早退,有的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有的经常上课注意力不集中,扰乱课堂纪律。另外,零花钱多的孩子说起什么玩具、什么游戏头头是道,但要是让他们写作文可就没辙了,只会一个劲儿地挠头皮,可以看出他们平时用于学习的时间太少。
3、学生行为方面的影响
有的孩子为了向父母讨得零花钱,总是想尽各种办法,用得最多的是不去读书、哭闹、不做作业、撒娇等。他们甚至会从多次与大人的交涉中得出所谓的“经验”:家里有客人来时、爹妈要搓麻将时、父母有重要事情要外出时,是讨零花钱的最好时机,保准是要多少给多少。所以他们每次都会瞅准这些机会打一个“胜仗”。还有一些孩子,家里贫穷,父母给不起零花钱,可是又眼馋其他同学有零花钱可以用,怎么办呢?只好偷偷地从同学那里“强行借”,“借”了还从不还,甚至偷偷地“顺手牵羊”,……直至最后养成了小偷小摸的坏习惯。
4、社会交往方面的影响
社会交往是儿童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调查中反映,孩子的交往是有一定范围的,往往是“物以类聚”,富裕的、贫穷的、懒惰的、贪吃的、贪玩的,总是这样一群群地交往着,他们有的互相攻击,有的互相谩骂,有的学习成绩不好,怕老师看不起自己,在与老师交往中有惧怕和退缩心理,加之有些老师对他们缺乏关心和耐心,师生关系就更加疏远。
以上种种情况,足以说明孩子乱用零花钱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是严重的。
三、对小学生零花钱使用情况调查的分析:
整个调查结果令人担忧:
首先是对父母的担忧:
①太宠爱自己的孩子,每天给的零花钱太多。
②不能教育孩子们妥善使用零花钱,无原则地允许孩子多吃零食,乱买玩具。
③不能以身作则地早起床、勤家务、为孩子烧早饭,只为图清静让孩子在外面买早饭吃。
其次是对孩子的担忧:
①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劳动不知挣钱难。零花钱给多少用多少,甚至不留到第二天。
②不知道合理使用零花钱,不必要的零食、无意义的玩具都由着自己性子乱买。
③没有存钱观念,不知道每天可以节约一部分积少成多。
四、建议和对策:
1。给孩子钱之前可以先征求孩子的意见:今天你需要多少零花钱?分别用来干什么?然后父母按需而给。这样可让孩子及早养成计划用钱的习惯。当然父母有时还得“旁敲侧击”地“调查”孩子的钱是否如他自己计划的那样去用了,避免孩子为多领零花钱而撒谎。
2。让孩子体会赚钱的艰辛。可利用寒、暑假等时间鼓励孩子进行劳动实践,如下地干一天农活、帮妈妈当一天家、帮亲戚做一天生意、替奶奶带一天孩子、跟着爸爸上一天班、上社会自己找活干试着去挣钱等等,孩子自然会领悟到许多书本上所没有的道理,用零花钱时当然就会多想一想了。
3。鼓励孩子多存钱。好多孩子的班级里建有红领巾小银行,家长应该鼓励自己的孩子把平时节省下来的一角、一元都存入小银行,积少成多。家长也可以为孩子建立“家庭小银行”,或者在银行为孩子专设一个活期存折,让孩子自己尝试有了钱存“银行”、有必要开支向“银行”提取的理财滋味,加强理财意识。
4。教育孩子钱不是万能的。“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是错误的说法。知识、能力、气质、性格等好多东西就是用钱买不到的,而一个人再有钱也买不完世上所有的东西。只有劳动、知识、经验、能力等才是每个人不可少的财富,拥有了这些才能拥有幸福。
5。创造儿童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对书报刊、影视作品及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让儿童多接触健康有益的事物;加强对小店、摊贩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禁“三无”产品和引诱学生赌博的商品出现。
6。引导孩子学会合理理财。
消费调查报告范文篇4
一、对消费者征信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既保护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又保证正常信用信息的充分交流
在市场经济中,征信服务的范围比较广,在以征信产品生产为主的服务中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企业征信服务,即提供关于企业信用调查的服务;另一类是消费者征信服务,即提供关于消费者信用状况调查的服务。消费者征信(consumercreditreporting)服务是随着个人信用交易的发展和普及而发展起来的。当个人需要贷款、赊购商品、分期付款、购买保险等时,信用的提供方就需要了解消费者的信用状况,包括还款能力和守信程度,从而产生了对消费者信用报告的市场需求。与这种市场需求相适应,消费者征信服务行业便应运而生。是消费者征信服务行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征信机构所提供的消费者信用报告不仅是银行体系对个人进行授信决策的主要依据,也广泛使用于就业、赊销、租赁、保险等领域。因此,消费者信用报告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信用交易的顺利进行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的消费者征信行业也是比较典型的市场导向模式。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制定有关征信服务的法律和规则,并监督实施。对消费者信用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保存、评价、销售等,均由商业性征信机构亦即征信企业完成。征信企业之间相互竞争,征信企业与向其提供信息的机构之间以及与使用其信息的客户之间,也完全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关系。目前三大全国性消费者征信机构(consumerreportingagencies,cras)为:experian,equifax和transunion。除此之外,还有400余家中小型消费者征信企业。
由于消费者征信服务涉及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加工和公开,而消费者一般处于市场交易的弱势地位,因此必然涉及对个人隐私和对个人权益的保护问题。如果不加以管理和规范,征信活动有可能侵犯个人隐私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是,另一方面,对个人隐私和权益的保护也不应当无限夸大,如果把正常的信用信息也划入隐私范围加以保护,则可能会影响征信机构收集正常的信用信息,同样会妨碍征信服务活动的发展。值得强调的是,良好的征信服务不仅有利于授信者业务发展,也有利于消费者更方便和更快捷地获得信贷服务。因此,法律规范的核心在于,既要充分保证个人隐私和权益不受损害,又能够为征信活动的正常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或者说,必须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二者之间作出平衡。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法律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界定:一是什么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护,什么信息属于正常的信用信息,应当公开并允许征信机构搜集;二是如何保证信息的使用目的是正当的,即不能被滥用;三是如何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地更新。
二、对信用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范围的管理
信用报告是关于消费者如何支付其帐单的历史记录,其目的在于评价消费者还款的能力和还款的可能性。如果单从这一目的出发,凡是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有影响的信息,都属于信用信息,都应当允许被征集和公开,但实际上,许多这样的信息是典型的个人隐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比如个人收入、个人储蓄存款等。因此,个人隐私和正常信用信息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由于对消费者隐私的保护和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得更方便的信贷服务都是符合消费者利益的,法律只能在这二者之间进行取舍和权衡。从的实践看,对信用报告信息范围的管理,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允许在信用报告中公开的信息。一个典型的消费者信用报告包括以下四类信息:(1)消费者身份数据,包括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社会保障号码等。(2)现有的或以前的贷款或信用卡记录(正面交易信息),包括授信者名称、帐户号码、信用额度、开户日期、授信者向征信机构报告该信息的日期、最后一次支付的日期和数额等。还可能包括过期帐户信息、目前过期未付的款项数目、以及在过去12~60个月中是否按期支付了上述款项的记录。正面信息的公开没有时效限制。(3)公共信息记录(负面信息),包括破产记录、欠税记录、犯罪记录、被追帐记录等等。负面信息的公开对当事人有一定的惩罚作用,但考虑到法律应当给有过失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负面信息的时效性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来说,负面信息的时效性为7年,也就是说,超过7年的负面信息是不允许出现在信用报告之中的。但也有一些例外。刑事犯罪的定罪记录没有时效性限制;破产记录的时效性为10年;当信用报告用于年薪超过7.5万美元的工作申请或数额超过15万美元的贷款或人身保险申请时,负面信息没有时效性限制。(4)查询记录,包括过去1年间所有的查询记录。查询记录具有两个重要作用,一是防止信息被滥用,二是作为评价消费者信用状况的参考信息。
向征信机构提供消费者个人的非公开性信息,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根据1999年通过的《gramm-leach-blileyact》,金融机构在与消费者建立信用交易关系(接收消费者储蓄、向消费者贷款或发放信用卡)时,必须告知消费者其信息公开或分享政策,包括拟向谁公开、所要公开信息的目录、消费者的选择权(可以选择同意或不同意金融机构向征信机构公开其信息)等。消费者的态度采取默示同意、明示反对的方式。即如果消费者不明确提出不同意金融机构将其信息向征信机构公开,将被视为同意公开,但在金融机构将数据公开前,应当给消费者留出必要的反应时间。法律还规定,征信机构必须采取合理的程序征集和公开消费者信用信息,禁止采取威胁、诱骗等手段获得或使用信息。
第二类:禁止公开的信息。以下信息除非经过消费者本人同意或要求,是禁止在消费者信用报告中公开的。(1)消费者活期或储蓄帐户的信息;(2)消费者购买的保单;(3)消费者收入信息;(4)消费者个人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5)消费者的工作表现;(6)消费者医疗信息;(7)消费者驾驶记录;(8)种族、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
三、对信用报告使用范围的管理
相对于对信用报告内容的限制而言,对于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却有着比较严格的限制。原则上,信用报告只能用于与消费者有关的交易活动。根据《公平信用报告法》,征信机构只能根据以下目的提供信用报告:(1)法院命令或传票;(2)消费者本人的书面要求;(3)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4)保险公司向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5)用人单位用于审查个人工作申请;(6)有关政府机构依法用于评价个人的财务状况,以便决定是否同意个人的执照申请;(7)金融机构用于评价个人现有债务或现有帐户的风险;(8)由消费者本人发起的其他合法交易活动(比如房屋租赁申请等)。
法律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征信机构根据上述内容和目的向客户提供信用报告,不必事先经过消费者本人的同意。第一,征信机构向消费者雇主或潜在雇主提供信用报告,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的书面同意;如果雇主或潜在雇主根据信用报告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决定,那么在作出决定之前,雇主必须向消费者提供该报告的复印件,并充分告知消费者根据《公平信用报告法》所享有的权利。第二,向客户提供含有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比如医疗、收入、存款信息等。
由于允许征信机构搜集和公开正面信息,而根据正面信息,征信机构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种增值服务。比如,征信机构根据所掌握的消费者信用数据,向有关金融机构提供符合某一条件的消费者名单,以便金融机构发展新客户;银行或其它信用卡发行机构可以根据征信机构提供的符合其发放信用卡条件的消费者名单,向消费者发出信函,邀请消费者申请其信用卡服务。对于这类不是由消费者个人发起的交易活动,法律也有特殊的限制,包括:(1)只有在金融机构有意向消费者提供信用服务或保险公司有意向消费者销售保险产品时,征信机构才可以向其提供此类信用报告服务。(2)报告的内容只能包括消费者姓名、通信地址、非独特性身份标识(比如社会保障号码),以及其他的与特定授信人或其他特定实体无关的信息。(3)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消费者不愿意收到此类信函,可以通知征信机构,征信机构收到此类通知,应将该消费者姓名从名单中删除。
四、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正
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保证错误信息能够及时更正,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改正错误首先要发现错误。由于信息是否正确对消费者的影响很大,因而消费者本人对于保证信息准确和及时更正积极性最高。因而,保证信息准确性的最有效办法,是赋予消费者对其信用信息充分的知情权和对信息内容的争辩权。
法律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包括:
(一)任何机构或个人根据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决定,比如拒绝消费者的贷款、工作、牌照申请等,必须告知消费者提供该信用报告的征信机构的名称、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如果消费者在接到其申请被拒绝的通知60日内向征信机构提出查看有关其个人信用记录档案的要求,征信机构必须免费向该消费者提供1份完整的信用记录报告,包括有关该消费者的完整的信用数据和最近1年(有关就业的查询为两年)的查询记录。
(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消费者1年内可以免费获得1份本人的信用报告:(1)失业并准备在60天内开始寻找工作;(2)在享受社会救济情况下;(3)消费者是金融欺诈活动的受害者。
(三)在其他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按照法定价格随时向征信机构购买其信用报告。另外,随着it产业的发展,一些征信机构也开发出一些更加方便消费者随时了解和监督其信用记录的产品。比如,equifax公司设计的“信用观察”(creditwatch)产品,消费者每年只要支付49美元,每当其信用记录出现新的变化时,征信机构会在24小时内用电子邮件通知消费者。消费者还可无限次了解其信用评分的情况。该产品被《商业周刊》评为“20xx年度最好产品”。
如果消费者发现其信用记录有误,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征信机构或该信息提供者。法律规定征信机构和信息提供者都负有调查和更正不正确或不全面信息的责任。征信机构收到消费者对有关信息的争议以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该信息通知提供这一信息的信贷机构,信贷机构必须对该信息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征信机构。复核工作必须在征信机构收到消费者通知要求后30日结束,如果30日内信息提供者仍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准确,或未能作出回复,该信息必须从消费者信用档案中删除。如果信息提供者发现信息的确有误,它还必须将这一情况同时通知其他全国性征信机构,以便后者也能及时更正错误信息。全部复核工作结束后,如果信用记录根据复核结果进行了调整,那么征信机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结果书面通知消费者,并免费寄送消费者1份新的调整后的信用报告。如果复核不能解决争议,消费者有权要求征信机构对信用记录中保存的和信用报告中使用的有争议的信息进行加注。如果消费者要求并支付一定费用,征信机构也应将加注内容通知最近使用过旧报告的用户。
五、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我国征信行业的发展刚刚起步,关于征信服务管理的有关法律和制度也正处于建设当中。如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形成一个既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又能够有效促进征信产业长期发展的制度环境,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的任务。根据对消费者征信服务管理体制和经验的考察,结合我国征信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感到,在立法和制度建设当中,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借鉴。
第一,尽量保证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
征信服务和产业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假定基础之上的:即一个人是否守信,可以通过对他以往的信用记录的观察和评估来判断。关于消费者信用历史的信息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负面信息,一类是正面信息。所谓负面信息,是指消费者拖欠、赖帐、破产及犯罪记录等信息。所谓正面信息,是指消费者正常的贷款、还款、赊销、支付等交易记录。对于征信服务而言,负面信息的作用显而易见。不良记录的“黑名单”可以直接帮助授信者甄别不守信用的人,从而采取防范措施。但仔细考察可以发现,对于征信服务产业的发展而言,正面信息的作用更加重要。原因有二:一是只有负面信息,征信机构无法掌握消费者的全面信用状况。比如,一个消费者可能会在多家金融机构借贷,虽然在每家机构的借贷额都不大,但在多家机构的借贷总额可能会大大超过其还款能力。显然,这一情况对于征信机构和金融机构全面客观评价消费者的信用状况非常重要,但如果只有负面信息,只要消费者没有违约或不良记录,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金融机构都无法掌握其全面信用信息。在这方面香港的经验值得吸取。香港一直不允许征集正面信息,使得授信人难以掌握被授信人的全面信用状况,由此已经造成了十分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根据香港有关人士的介绍,近年来出现的十分严重的个人破产问题,就与这一规定有关,因此目前立法界正在考虑允许征集正面信息。二是如果只有负面信息,征信服务的范围会受到很大限制。利用负面信息,征信机构除了提供一个黑名单以外,很难提供进一步的服务。而利用正面信息,征信机构就可以大大拓展其服务空间,包括进行信用打分、筛选优质客户、帮助金融机构等用户进行客户资源管理等增值服务等。事实上,大型征信机构快速的业务扩展,正是建立在利用正面信息进行增值服务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没有正面信息和增值服务,征信产业就不可能得到如此快速和大规模的发展。由于正面信息极大地增强了征信机构信用信息的全面性、有用性及征信机构服务的空间,促进了征信机构与用户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极大地推动了征信服务产业的发展。这一经验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我国征信服务产业,尤其值得重视。
第二,法律关于征信机构依法征集和公开法律允许的正面信息,不必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的规定,是保证信息全面性和完整性的重要保证
一般来讲,各国法规都允许在信用报告中公开负面信息。这是因为,负面信息是消费者失信行为的一种反映,将之公之于众不仅谈不上个人隐私问题,而且是对失信者的一种必要惩罚;从信息搜集的角度看,受害者一般也有积极性把此类信息向征信机构报告。但正面信息就有所不同,这类信息是消费者正常交易行为的反映,在消费者没有任何失信或违规行为时,法律是否应当允许征信机构在不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搜集和公开其信息,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许多欧洲国家都规定搜集和公开此类信息要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的书面同意。从的经验来看,除个别情况外,原则上法律一直允许征信机构可以在不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征集和公开个人的正面交易信息。从实际的效果来看,似乎的做法更值得借鉴。相比而言,的征信产业不仅发展速度较快,且一些大型的征信企业也主要集中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可能与对正面信息的不同管理规定有关。如果法律规定征集和公开正面信息需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将不仅会极大增加征信机构的信息搜集成本,而且会严重损害信息的完整性。应当指出的是,全面信息的使用,或者说征信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不仅符合授信人的利益,也符合消费者的利益。根据的经验,由于允许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由于使用信用评分作为评价信用风险的一个工具,同时使得消费者和授信人受益。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好处主要包括:(1)更多地获得信贷;(2)更大程度的流动性;(3)更公平的待遇;(4)更低的信贷成本;(5)更加便捷的获得信贷的方式。对于授信人而言,好处主要包括:(1)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提供消费者信贷服务;(2)能够进行帐户监控以便调整信贷流程;(3)减少贷款损失。当然,允许征信机构征集和公开正面信息不是无原则的,而是必须要有明确的管理规定,最为重要的是要严格界定正面信用信息的范围,严格限定信用报告的使用目的,以及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不正确信息的及时更正等。
第三,充分保证消费者对其信用信息的知情权,并规定明确的信息更正程序和责任,是保证信息准确性最有效途径
应当明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不是通过立法使征信机构获得尽可能少的个人信息,而是保证征信机构以合法的手段方便和低成本地获得更多的法律允许的信用信息,以及保证征信机构所征集和使用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的实践经验来看,达到上述目的的最有效手段,是赋予消费者对其信用信息充分和合理的知情权。因为只有消费者本人最了解也最关心自身的信息。同时,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在消费者对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争议时,征信机构和原始信息提供机构所负的责任,以及复核及更正的程序和时限。在这些方面,法律的许多具体规定都很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借鉴。
消费调查报告范文篇5
一、摘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生活质量不断地提高,消费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与此同时,消费领域也出现了崇洋媚外、奢侈消费、攀比消费等不理性的消费方式。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的重要群体,既是当前消费者主体之一,有着独立的消费意识和消费特点,也是未来中国的消费主力和消费潮流的引导者。大学生的消费状况、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是自身消费理念的反映,同时又对未来经济的发展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二、关键词:大学生消费方面 理财
三、调查的目的及意义:
(一)目的:
为了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消费习惯及消费氛围,帮助每位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养成勤俭节约的优良品质,确保每位大学生都能理性消费,健康生活。
(二)意义:
当前的消费市场中,大学生作为特殊的消费群体正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其消费观念的改变能够折射出一些当今社会问题。同时由于大学生年纪轻,群体较特别,有着不同于社会其他消费群体的消费心理和行为。而大学生消费观念的塑造和培养直接地影响其社会观的形成与发展。因此,关注大学生消费情况,把握大学生生活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向,培养提高我们的“财商”,是我们大学生所需共同探讨的话题。通过大学生的消费状况、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的调查,能够看出当代大学生的消费现状、观念和模式,对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行为和消费观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对未来我国经济的发展,消费文化的构建都会产生及其重要的影响。
四、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抽样调查)
1、调查对象:西安在校大学生
2、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
此次调研采取问卷调研的形式,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6月10日。由我院各专业同学填问卷,并从中采取样本。这次调查对象是我院所有年级的学生。这次有效资料为300份。调查样本的选择是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从有效资料中选取有代表性的问卷进行分析。
五、调查报告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现状
此次调查的对象涉及大一到大四,但是主要以大二、大三学生为主,调查的内容涉及到大学生生活的各个方面,无非是衣食行用方面。
作为大学生,他们的`生活费主要来源是父母给予,有小部分通过自己做兼职获得。通过调查,生活费在1000以上的占10%,800至一千的占10%,600至800的占10%,500至600的占60%,500以下的占10%,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学生的平均月生活费在500到600之间,总体来看大学生的消费情况还算正常,每月的主要消费项目有伙食,购物,交通通讯,娱乐,学习用品等。从问卷来看,伙食
所占的比重为生活费的一半左右,其次是购物,然后是交通通讯和生活交际,最后是学习用品。
1伙食方面
伙食费用占据所有调查对象的大部分生活费,大部分人月均在300到400之间,占月消费的40%到50%左右,仍有一小部分人支出高一点,因为他们生活费就高一些,所以比重差不多。随着近些年经济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cpi即消费者物价指数随着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高,虽然人们对食物的支出所占比重不是太大,但是每个月所花费在吃饭上的钱相对于几年前还是有所增加。
2、购物方面
购物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大学生作为社会上有一定物质基础的主体,也免不了购物,大学生购物无非是衣服物,洗漱用品(衣粉飞,洗头液,卫生纸)等生活用品,还有零食等,对于零食而言女生花费的想多一点。对于衣物等耐用品,大部分学生不怎么经常买,两三个买一次,大概都100到200左右,洗漱用品也就跟衣物一样,两三个月买一次,大概就50到80之间,零食方面,女生而言每星期也许会购一次物,就30到50之间,所以这样计算下来每月在购物的平均费用在100到150之间
3、交通通讯方面
交通费用和通讯费用所占的比重不是很高,大部分同学出门基本上都是公交车,并且多数都办有公交卡,这就比较实惠了。通讯方面同学们都用的移动卡号,有v网和亲情号码,所以通讯费用大部分同学在30到50元之间。
4、娱乐方面
同学们偶尔会去网吧上上网和去ktv唱唱歌娱乐一下,据调查显示当代大学生基本上每个同学都有一部及其以上手机,上网可以用手机上,并且还有那么一部分同学有电脑,去ktv唱歌也只是偶尔去唱一次,基本上都是多个同学一起去,实行aa制付款,所以大多数同学在娱乐方面的月均花费在50到100之间。
5、学习方面
平时同学们看书之类的就会在图书馆去借阅报刊杂志,很少买书籍,如果老师特别要求的话也会打印一些学习资料,大部分同学在期末考试的时候会去打印一些资料作为学习资料,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花费不是很大,每学期在30左右。
6、交际方面
给同学送礼物也是大学生生活消费的一个方面,大部分同学只是偶尔送送,像这样的场合也只是偶尔送送,并且送的大部分是小礼物,所以花费不了多少。对于聚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基本上是aa制,花费在30到五50之间,对于旅游方面,同学们会选择节假日出去旅游,像这样的话,次数不会太多,也不会太频繁,平时周末大多数都会选择在本城市旅游,这样花费不少很多。
(二)原因分析
对于大学生消费行为的调查,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作为社会一个不可或缺的主体,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并且每月的生活开销大都来自父母,现进行一些原因分析:
1、大学生消费结构不合理。无计划的消费主要还是由大学生所处的位置所引起的。与社会有着广泛的接触,社会生活中的一切都是诱人的,使得许多同学都想去一一尝试,这就很容易在学生中形成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以及出现攀比的现象。这有着学生自己的原因,也有着社会的原因。
2、父母对子女错误引导。父母的行为对孩子的影响是最大的,是孩子最先效仿的对象,父母如果在消费上面盲目,那孩子又怎么会有好的榜样呢?也就跟着乱花了,还有就是父母在对待孩子消费上不加以重视,不进行引导。
3、学校教育不完善。对于大学生消费问题,学校是应该最先做出反映的,从中可以看出学校对这方面的教育还不足。学校对学生消费的心理行为的指导还不够、没有把学生引向一个正确的方向。
六、相关建议
对于本次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培养理财能力。
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大学生要想有自己的立足之地,首先必须要在经济上独立,培养独立的理财能力。理财需要理性的思维能力,大学生不能简单的把每月能收支平衡作为理财的目标。理财是需要长期努力的。大学时代,我们有时间去学习理财技巧,养成好的理财习惯,会使大家受益终身。
2、克服攀比心理,讲求实用型消费。
首先,大学生的消费来源多数来自父母,日常消费应以实用为主,不应该一味地追求名牌。应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有攀比心理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我们应把它用对地方,在学习上相互争先是应该极力提倡的。通过本次调查,我们了解到多数大学生的消费是讲求实用型的。但部分同学的消费还是存在问题的,笔者认为这是受学生家庭背景的影响的,学生生活环境不同,消费观念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树立理性的、科学的消费理念是每个大学生都从现在就应该培养的。
3、学校、家庭应做好正确的引导。
大学生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学校的引导是很重要的,学校应重视学生消费观念的教育,通过举办一些活动来提倡大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同时,家长的引导也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平时在生活中应加强正确的教育。大学生自身更应加强学习,使自己的消费具有目的性、计划性,学会科学的、理性的消费。
4.形成大学生良好消费风气
良好校风是师德师风和学生学习、生活作风的有机组合。其中学生的消费行为是体现学生生活作风的重要部分。一旦良好的消费习惯得到培养和加强,就会对良好校风的塑造起促进作用,并形成校风助学风的良性循环。因此,应该把大学生良好消费行为的培养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设计有关大学生健康消费理念的活动专题,进而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巩固与发展。
七、结束语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是新世纪社会的接班人,我们应该树立良好的消费观,养成合理的消费习惯,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骄奢淫逸,并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开拓进取。
消费调查报告范文篇6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系做了本次题为“大学生消费心理”的问卷调查活动。本次活动中电子信息工程系学生会各部门密切配合,对活动做了充分的准备,分工到个人,出色的完成了此次活动。
本次调查中,我们在电信系共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回收93份,其中有效问卷90份,有效率90%。此次调查重点在了解大学生的消费心理,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基本达到了调查目的。然而由于水平和精力有限,本次调查难免会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望各位领导和同学对此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一定会争取在下次做的更好。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如下。
1、购买商品注重的是什么:
有61%的同学选了质量与功能,而选品牌,美观别致和价格的同学各占11%左右。可见质量与功能是决定我们系学生购物的最关键因素,他们对品牌、价格以及外观并不是十分的在意。大学生在购物时把“质量”放在第一位,这是大学生和一般时尚消费者的最大区别。
2、大学生的消费方式:
32%的学生选择了“事先做好消费计划再花钱”,45%的同学选择能省则省,另有少数同学选择毫不在乎或其他。由此看来我们系绝大多数学生都能有计划的消费,能做到不乱消费,不乱花钱。都能合理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以有限的资金做个快乐的消费者。
3、平均每月生活费;
5%的同学在300元以下,35%的同学每月生活费在300-500元之间,另外55%的同学在500元以上。这和在校大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密切相关也基本吻合。消费在300元以下的一般是贫困生,而5%的比例或许也基本符合在校贫困生的比例。
4、心理合理的消费状态是:
24%的同学认为够花就行,29%的同学以定出消费计划为准则,而51%的同学希望每月都有赢余以共自己支配。
5、如果有一大笔钱,你会如何使用:
32%的同学想购买自己喜欢的东西,20%的同学有周游世界的梦想,5%的同学想捐给慈善机构而40%的同学要把钱存到银行另有12%的人选择其他使用方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愿望,都渴望拥有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事实上无法得到满足或许这就是大部分同学选择“买自己想买的东西”的原因吧。
6、常去的购物点:
46%的同学选择百货商场,33%和14%的同学选择专卖店和特色店,只有7%的同学会去一般的小店。大学生是介于普通消费者和时尚消费之间的特殊消费群体,所以我们系的同学都比较倾向于去百货商场消费。
7、物品选择的标准:
60%的同学选择舒适,14%的同学选择与众不同,15%的人认为品牌更重要,11%的人认为无所谓。从数据看来我们系的学生还算是比较实在的一族消费者,他们花钱消费追求更多的是舒适。
8、每月消费的主要项目:
62%的同学主要消费项目是生活所需,11%的同学以书籍为主更注重自己的学习,16%的人选择购物,6%的同学每月消费的主要项目是娱乐,另有5%在其他方面。就此看来我们系的同学一般都还无法自立,他们的生活费还得靠父母,所以他们都会克制自己的欲望不乱消费,仅以自己的生活所需为第一。毕竟“欲不可纵,纵欲成灾!”
9、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否购买没用的东西以求发泄:
20%的人会,而绝大多数80%的同学都选择不会。在没有完全独立自主之前心情不好也没必要和钱过不去嘛!
10、购物时会否有kuaigan:
25%的同学认为有,而36%的同学感觉不到kuaigan。就我们系的同学看来把购物当作购物的还是稍微多一点。
11、当身无分文时,朋友去玩,你会怎么做呢?
65%的同学选择婉言谢绝,然而有35%的同学会借钱消费。或许这的确有点难以选择,毕竟朋友相邀嘛!或许这也得看是哪种朋友!
12、买到伪劣商品时:
44%的同学会去找商(厂)兑换,37%的同学会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另有19%的同学选择其他做法。看来我们系的同学作为一个消费者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方面的意识并不足。我们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或许更确切的说在维护大学生消费权益方面做的并不充分。要想做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前景也不乐观。
13、买完东西后会否保留小票
57%的同学会保留,47%的则不会保留。
14、是否赞成大学生使用信用卡?
83%的同学赞成使用,很多同学认为信用卡可以安全消费,不用携带现金在身,也可以提前做出自己的消费计划,有17%的同学不赞成,因为大学生没有经济能力,提前消费对以后的理财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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