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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书5篇

根据生活的变迁,大多数人使用到申请书的地方越来越广泛了,一份内容全面的申请书一定是经过我们认真思考后才写出的,下面是白领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登记申请书5篇,感谢您的参阅。

.登记申请书5篇

.登记申请书篇1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设立公司设立申请人材料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及其相关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对于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第22条。

由此可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申请文件有,一方面其实是一样的要求,只是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人的称谓不同而已;在前者称为股东,在后者则称为发起人。当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文件有所不同,主要是增加了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需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三、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由此可见,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四、公司登记

所谓公司登记,是指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法人团体资格确认的一种法律宣告,是一种公示和监督法律行为。公司登记在本质上仍属公司设立行为,是公司设立这一系列行为的最后一个阶段,而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和公司登记的法律后果。

.登记申请书篇2

浦东新区税务局:

我司自2009年6月30日成立至今,因经营发生困难无法实行经营范围内的各项业务。依照公司章程第六章第八条第七款之条例。经全体股东决定自行解散,同时注销税务登记。特此申请。

致贵局!

.登记申请书篇3

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登记事项的发生变化需做出的变更手续。具体变更项目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

注意事项

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例

注册号:

不同类型的企业变更所需的材料是不一样的,不同的变更项目,其所需材料也是不一样的。

一、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6、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根据需要提交核准的《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下同)

二、变更公司住所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5、公司新住所的使用证明;(同“设立登记”)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视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产生办法和程序的`不同分别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国家授权的部门或机构决定)。

决议主要内容:(1)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任期未满变更的还应说明免职原因);(2)若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同时涉及产生程序或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则应明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监事、经理调整的,需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相应的位置)。

若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的,需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四、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1)决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2)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3)增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4)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不同比例增资,并涉及国有、集体产权变动的,应经评估后出示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并参照评估后批准的价格办理增资,提交股东会确认的股权变更协议;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出资人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投资人盖章。

5、验资证明;

6、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材料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三次,并在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1)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数额;(2)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3)减资后的公司各股东的股本结构;(4)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投资人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准文件。

4、报刊刊登的至少三次减资公告;

5、股东会决议确认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该说明的主要内容:

(1)公司截止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之日共有多少债务;

(2)公司截止申请变更之日未偿还部分是否已落实担保或是否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3)股东承诺对公司减资前的所有债务(隐性债务)以减资前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连带责任。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7、验资证明;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8、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5、增加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七、公司营业期限变更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投资人盖章。

5、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审批机关对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

八、公司股东变更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股东会决议;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新股东会决议;

主要内容:(1)新的股东会成立;(2)修改公司章程;(3)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6、修改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8、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同“设立登记”);

9、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出让方是合伙企业的,应提交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的文件;

(2)出让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应提交该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同意转让的意见。

10、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涉及国有、集体产权变动的,应经评估后出示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并参照评估后批准的价格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九、公司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股东变更姓名或者名称的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7、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企业类型变更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议;

主要内容:(1)决定变更公司的企业类型;(2)其他视变更的情况应决定的事项。

4、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提交相应的文件;

5、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变更任何项目,必须先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变更。如果企业有行业审批的项目,需先办理行业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登记申请书篇4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住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万元)

公司类型

经 营 范 围

营业期限

股 东

(发起人)

备案事项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登记申请书篇5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申请变更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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