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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通用6篇

其实读后感是最能够体现阅读价值的一个途径,走心的读后感是老师最希望看到的,其实读书能够带给我们的好处是非常多的,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写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感受,白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读后感1000字通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后感1000字通用6篇

读后感1000字篇1

很多时候,我们应该明白,善与恶从未有过界限。

不曾记得是谁说过,一个集体往往就是一整个社会的缩影。在《高老头》这部著作中,我们也可以借助各种各样的人物来反观巴黎社会。

看完这本书时,我思索了良久,可是关于"人性"这个话题,始终未有确切的答案。

当时的人们,似乎都被笼罩在资本主义的巨大阴影下,没有人能够逃得出这样的浮华与奢靡。

而人性的背面,也由此向我们展现出来。

像高老头女儿们一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依旧是不少的,而我们总是会称这些人为——啃老族。为了一己私欲,这些人可以抛弃一切,所谓亲情,在他们眼中,也只不过是利益的工具罢了。

忽记得儿时读过的《三字经》中有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从这本书来看,本善的说法倒是不尽然的。做一个好人或许要用一辈子,但变坏只需片刻。为了满足心中欲念,多少人把自己由"善念"变"恶念",或许他们早已醒悟,可就是迟迟难以回头靠岸。

?高老头》一书中,性格特点最鲜明的莫过于大学生欧也纳。从懵懂到成熟,这种蜕变是血淋淋的。冷冰冰的社会法则放在青年人的面前,上前一步可能是天堂,亦可能是深渊。

世俗逼着大家步步前进,丝毫退路也不留,走进了资产阶级上流社会,就像是走进了屠宰场,成为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没错,人生就是这样,跟厨房一样腥臭。看起来,在那个所谓的资本主义时代并没有人会真正关心你,最爱你的人,自始至终都只有你自己。可我们也不能仅凭此,就全盘否定了这个社会和你的人生,想要进入社会,你就只有逼迫自己变得更强。很多人最初的梦想,是被现实磨灭了的,尽管如此,我们也应该相信他们曾经都是有梦的人。至少,他们曾有过追逐。

其实,真善美丑都在我们自己心中,真正的善念,是人性最本真的东西,只要你想就随时可以将其唤醒。

我们没必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判他人,我们可以做的,唯有在浮华中保全自己,守护一片心灵的净土。

善恶真的不必分开谈,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中,有很多不可测的因素。但我也坚持,这些契机从来没有理由使我们背叛自己的心。

其实所谓人性的背后,不过只是你的心……

读后感1000字篇2

我读了这本书后,有很多感触,这本书回忆了一个混血女孩离开人世前一家人的生活,讲述了她离开人世后一家人发生的事,这本书也揭示了种族问题、性别歧视、上一代对下一代的影响、社会对家庭和个人的影响、家人之间的相处和沟通等问题。

在这个生活在美国的家庭中,父亲詹姆斯是中国人,詹姆斯儿时随着谋生的父母到了美国,从小就感受到了别人对他与对其他人的不同,他处处怕别人知道他的不同,处处想和别人一样。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玛丽琳由她母亲一人抚养长大,被她母亲教育最重要的是管理好丈夫、孩子、房子,于是放弃了继续深造,成为医生的机会,她听到女医生便会有惊讶的反应。

当玛丽琳嫁给詹姆斯的时候,她母亲认为她不对,她应该嫁给一个和她“更像”的人,她和詹姆斯“不像”。我认为,如果玛丽琳听了她母亲的话,或许后来就不会有她女儿莉迪亚的悲剧,她儿女的生活就不会有那么多无奈和困扰,她的家庭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事,但根源在于种族问题。

詹姆斯和玛丽琳的大女儿莉迪亚没有朋友,因为她和别人“不一样”,玛丽琳把自己未实现的愿望寄托于大女儿,希望她成为一名医生。莉迪亚在家人面前假装自己有朋友,对妈妈的要求无条件服从,因为她爱妈妈,希望妈妈开心,而不是因为爱科学,不是因为想成为一名医生。玛丽琳却没有发现年少的女儿内心背负了这么多,同时,她还忽视了小女儿汉娜和儿子内斯,这三个孩子的内心都发生了问题,在他们这样一个特殊的家庭中,悲剧就发生了。

当莉迪亚永远消失在他们的生活中的时候,在他们受尽煎熬后,才渐渐发现了一些东西,想挽回一些东西,可是,有的却再也回不来了。

终于,玛丽琳知道了自己应该早早地关注莉迪亚真实的想法,应该给另外两个孩子多一些关注,应该更坦诚地和丈夫交流。詹姆斯后悔没有在犯错之前醒悟,内斯后悔没有早早地说出该说的话……最后,他们明白了这些,玛丽琳终于去拥抱了那个一直渴求母亲关注的小女儿,原谅了丈夫,詹姆斯终止了错误。

在失去了一些过后,他们终于懂得了,应该让一个人按自己的意愿生活,不要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人,珍惜值得珍惜的人,及时说出该说的话,不然,很多事情都来不及后悔。

我们在生活中也一样,常常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常常因为交流不当的问题产生隔阂甚至是冲突,也造成了令人遗憾的事,我们需要用正确的方式交流,我们需要相互理解。

这本书让人反思种族问题,反思性别歧视,反思怎样与家人沟通,反思怎样做真正的自己。

读后感1000字篇3

有一本书,让人读着读着就不由地暗自落泪,一个个感人故事就像一块块烙印般深深地印在了我们的心里,它就是法国著名作家雨果所写的《悲惨世界》。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也读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我心里思绪万千。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主人公冉阿让在25岁的时候,因为饥饿贫穷打破一家面包店的玻璃窗,偷了一块面包,而被逮捕,又因服役期间曾有越狱的举动,被关了整整19年。当他一无所有地走上社会而又陷入衣食无着的困境时,受到了主教的关怀和点化,并在上帝面前虔诚的祈祷,发誓要做好人。然而,由于冉阿让犯有前科,尽管他有着强健的身体,但他的社会之路还是很坎坷,就连他的好意也会被人误解。后来,他化名马德兰,当了市长,认识了芳汀。可就在这时,一位老人仅仅在果园里拿了一个苹果,却因为长得太像冉阿让而被逮捕。出于良心,冉阿让去自首了。可为了实现芳汀最后的愿望,冉阿让不惜再次越狱,把芳汀的女儿——珂赛特接了回来,并把她当做亲身女儿来看待。后来,在法国大革命的战场上,冉阿让的身影又一次出现了,他英勇无畏,在枪林弹雨中战斗、救助了沙威与马吕斯。为了珂赛特的幸福,他从此又过上了东躲西藏的痛苦生活,最终珂赛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他也在平静与安详中死去……

在读文章时,我一直在想:冉阿让为什么要救出那个被大车车轴压在下面的受害老人呢?为什么要解救那个年过半载、头发花白的无辜项马迪呢?为什么要去完成了可怜芳汀临终前最后的心愿呢?为什么为了那个一舍弃了自己的腐败祖国而战斗呢?为什么要放走那个一直要将他逮捕的遵法沙威呢?为什么在战场上拼命救出那个多情的爱恋狂马吕斯呢?又为什么帮助伤心女子珂赛特拥有以终生的幸福呢?既然这个社会没有把他容纳下,他又为何要如此地拼尽力气去做好事呢?直到读到文章最后,我才明白:他是要用自己的那一颗真挚美好的心灵,通过自己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重新唤回生活在那个悲惨世界里的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

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中也有许多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折手段,甚至于去危及别人的生命的卑鄙小人。我想,作者大概是想告诉世界上所有的人:要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不要刻意的伪装,任何伪装与虚构都是会被识破的。

无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即使是像书中所描写的那样一个黑暗冷酷的国度,光明与温暖也时刻都存在着。尽管那只是一个世界,一个悲惨世界,一个充满恩怨与幸福的悲惨世界!愿我们身边多一些像主教般的光明使者,愿他们能够如圣洁天使般永远守护人们那以慈悲为怀、博爱为本的心灵。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参与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他们,世界需要他们。有了他们,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谐,社会生活更加美好!

读后感1000字篇4

其实这本书,刚开始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因此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然而她不断地成长,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己的理智中不断成熟。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地喜欢上了她曾经坚决拒绝的达西。她的个性是非常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她不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我想她之所以后来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后来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如果一定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她敢于正面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强烈地拒绝而且还把他大骂了一顿。后来,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她主动争取着自己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读后感1000字篇5

阅读一本书,像浸泡在温泉中,酣畅淋漓,心醉神迷;阅罢如同出水,不禁哆嗦,一身冷汗。带给我这样感受的,唯有《围城》。

一本讽刺小说能引起读者如此反应,不可谓不成功。一方面,我赞叹作者刻画人物一针见血,又不至于夸张;另一方面,我为自己某些人性的弱点或多或少遭到作者赤裸裸地披露而惶恐不安,急欲克服。这得益于作者用高超的技巧来记叙事情,却不评论,从而触发读者的心理反应,使读者自己生出批判的意义来。

印象最深的便是李梅亭买红薯,这件事总让人揣测他自私、吝啬的性格,却又惊觉,若这是当时的自己,大概也会生出如此的想法和相同的行动吧,不然如何猜得熟练而世故?读书以自喻,我该暗暗敲响反省的警钟了。

不过作者在自序里写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由此可知,《围城》所突出的重点并不在于探讨人性,而在于反映“某一社会”、“某一类人物”的存在状态。那时的社会正处于抗战前期,其最大的时代特征是中西文化的碰撞,而最能见证文化变迁的学者或文化人,自然是那一类人。

这本讽刺小说的矛头指向的是部分陷入精神危机的文化人,他们有的学习西方文化,不料生搬硬套——看看三闾大学的“导师制”,本来是要向西方一流大学看齐,与国际接轨的,不料竟变成了倡导教师一天三餐都跟学生同桌吃饭之类非马非驴的闹剧。

有的学者志在传承中国文化,不料抱残守缺,这有鉴于方鸿渐先生的家庭观。有的人明明碌碌无为,却偏偏贪图风光,于是把这无聊的聪明用于各个场所,一旦有所成效,就披上皇帝的新衣,装模作样,旁人为了显示自己的品味,连声赞叹,助长了不正之风。

倘若没有最后一段,小说也仅有智者的痛快,没有仁者的悲哀,没有蜡烛点亮了黑夜的同时流下眼泪闪耀的神圣光芒:

“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一切归于平静,平静地经历暴风雨的洗礼,然而平静是妥协的无奈,是祭奠的惋惜,是雨后沉闷的瘴气。

随着方鸿渐坠入原始的睡或者称为死的样品,他的灵魂挣开肉体的束缚,归于缥缈,归于虚无。我叹至此,再无“围城”。

读后感1000字篇6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能够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当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能够经过这本书了解自我的父母,父母能够经过这本书了解自我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能够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我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炼自我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

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的理解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

傅雷能够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能够健康的成长。

从那里边我想到了此刻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本事越来越低,以致于此刻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我照顾自我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最好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我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我去承受一些事情。

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当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最好。仅有更好。

再说人自我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职责。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

人生的许多路,许多暗夜,只能独自去应对,孩子的人生,父母无法去替代,去承担。清华大学曾辞退了一个学生,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着握着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温室里的花朵是弱不禁风的,大自然中的树木才能经受狂风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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